经食品学院良乡校区规划建设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讨论,拟定规划建设小组工作规定(试行稿)如下:
一、各单位选派一名联络人,负责全程参与规划建设小组各项工作。各系联络人原则上由系实验室主任,也可由系主任担任。各单位联络人要妥善保管好相关材料,做好备份、存档工作,不得造成材料丢失和损坏。
二、各系、各单位规划讨论会要求本单位全体成员参加,指定专人做好讨论记录,将讨论结果汇总后形成上报材料,经系主任和实验室主任共同签字确认后,由各单位联络人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上交学院院办存档。
三、学院上报至学校规划建设处及相关部门的材料由学院办公室联络人进行汇总,并由主管副院长和学院联络人签字确认后上报学校。
四、各单位设计内容存在交叉或者遗漏的,由主管副院长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协商修改。
五、在良乡校区食品大楼规划建设期间,各单位联络人因工作原因需进行调整的,须及时上报学院主管副院长审批,并做好资料和规划建设工作的交接。
六、本规定自2014年6月24日起实施。
食品学院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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